陸逸霖離開後,林夕漫便回了August,她打算去看看店裡的賬單,順帶取點兒錢給自己買新衣服新口紅。

回了S市已經一個多月了,對於店裡的收入和支出,林夕漫一直沒有過目過,也並不清楚,也好,借着這次機會好好算算賬。

然而看過店裡的賬單後,林夕漫才是徹底有些傻眼了。

七月份出去店裡要買的一些奶油水果還有其他餐具之類的,單單是利潤就有四十多萬,還不算其他一些現金,這些錢都打在她的卡里。

林夕漫怔了怔,所以這一個月她勤儉持家是為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