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上門搶孩子被我用離婚協議書上的撫養權歸屬打發走後,方敏就再也沒有進去過林苑。去是常去,像守着林苑的護衛,隔三差五就過來,進不來,就在門口張望。好幾次周姨看見,都會把小太陽抱進屋,然後方敏氣呼呼的走了。

撫養權在我這裡,任方敏再不認同也沒有用,這段時間我看得出來她備受折磨。

我主動約見面,方敏什麼都沒說,詳細問了地址就過來了。

剛見面,方敏就問我小太陽的近況,三句話離不開小太陽,讓我把小太陽還給她。

我也不和她嗆,把關於撫養權變更的協議書遞到她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