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修斯是在你去了盧森堡半年之後才認識的,那時候我和他認識的契機就是因為我的工作室。

我因為工作去芬蘭出了一趟差,就是在那時候和修斯認識的。

當時我是在餐廳里一邊吃着快餐一邊打着電腦,整理着電腦上的照片,完全都不知道修斯是什麼時候站在我身後的。

是他說了一句:「notbad.」

我才注意到了他,認出他是修斯之後,我就請他吃了一頓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