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李語詩是學習委員,他因為是孤兒,學習的尤為的刻苦,是班上的第一名,年級的前幾。但是因為窮,穿的破破爛爛的,一直都有很多人瞧不起他。
而賀偉當時作為他的死黨,也嘗試過給秦風買衣服,但是秦風無一不是拒絕了,他只是命運坎坷,並不是沒有尊嚴。
一旦收了賀偉的錢之類的,那麼這個死黨恐怕就會徹底變味。
不過李語詩送給他的新校服,他卻是陰差陽錯的接了下來,他當初都不知道為什麼要收李語詩的東西。但是後來慢慢的知道了,他喜歡上了李語詩,就這樣喜歡了三年。
鬧得全校皆知,人人都嘲笑他這個窮小子,說他臭不要臉,癩蛤蟆想吃天鵝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