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案子最後是以兇手已死的結局,結了案。現在這麼看,確實有些很奇怪的地方,為什麼兇手要選擇四個月大的孩子,換個說法,為什麼只要四個月大的孩子來祭祀。還有,這個李子聰想從神明那裡換取什麼。
用人命來祭祀,這已經算是邪教了。一般這種邪教都會有不少的教徒,他們希望可以藉助神明的力量來實現自己的願望,說到底,就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
可是如果真的有神明,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罪犯呢,宋元曾經也聽到過這類案子,是他一個前輩講給他的。
那個邪教的一些掌權人,吸引了大量教徒,有男有女。這些人用通過這些人,得到財富,女人……最後再利用他們殺了他們。
那個前輩看見過他們那群人聚會的場景,「那是惡魔在聚會」。這是那個前輩對那個場景的稱呼,也不怪他這麼想,宋元僅僅聽着前輩說的幾句話,就看到了那仿佛人間地獄一樣的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