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梵在海外時殺人不少,手上早已沾滿了鮮血,他根本不怕殺人。他與華夏有過約定,非不得已是不能殺人。

青年和手下們要燒了他的檔案樓,犯的是縱火罪。

縱火罪是大罪,他懶得和這些小混混糾纏,直接槍殺兩個全都老實了。

這些人該死。

豬哥、棍頭、陳子凡、侯傑等人很可恨,向他一次次的挑釁,他沒有對這些人動手,是這些人道德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