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室的解約合同是經過專業律師和粉絲團見證的,放眼整個娛樂圈沒有一家娛樂公司能夠做到不需要藝人賠付任何違約金就可以離開。
娛樂公司不是慈善機構,若是任由藝人火起來就離開太賠本了,這樣賠本的買賣相信沒有人願意做,以後工作室這條路怕是無人問津了。
工作室培養一個藝人需要花費很多的時間和精力,單從買水軍宣傳上就需要很多錢,包裝和培養也是一筆很大的投入。
工作室一分錢不掙專門給社會培養藝人和唱跳歌手,花重金培養成功後再被養大的狼崽子反咬一口,以後怕是沒人敢開工作室了。
蘇淺淺看完新聞以後並沒有太大的情緒波動,記者媒體的任務就是製造熱點,製造可以吐槽的文章,若是寫出來的文章沒人瀏覽離關門就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