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涵,知道誹謗罪要判多少年嗎?」時希眼神示意身旁的保鏢,讓他們放開女人,自己則是上了車。

「不准走!」見時希大有甩手走人的意思,時涵一個發力掙開保鏢的束縛,雙手緊緊抓住時希的手腕。

女人做了假指甲的指尖刺入時希皮膚,後者倒吸了一口冷氣。

「你還要發什麼瘋?」時涵還嫌當街糾纏不夠丟臉?

如果說之前時希還能容忍女人撒野,可現在卻是半點都容不得了。時涵究竟有沒有分清楚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