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容凌和齊盛他們的參與,解決這點小事還不是手拿把掐的,壓根兒都沒有他們出面。

一個電話,律師便帶着他們去了警局。

他何文瀚在巧舌如簧,也辯不過容氏集團的金牌律師,更何況他們挑釁在先,他們這邊又是婦女又是孕婦的。

慕安歌踹的那幾腳和給人卸的的那條胳膊,連防衛過當都不算,純屬正當防衛。

所以用慕安歌的話說,他們是自己把自己給送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