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權宇想了想,點頭:「你這麼一說,好像有些道理。」不過孫權宇又轉念一想:「就算肖肖不嫁給路斯明,路斯明也得叫我哥,有什麼分別嗎?」
孫權宇比路斯明大,按理說路斯明的確應該叫孫權宇一聲哥。
李蕭然再笑笑:「誠然,沒什麼分別。你想讓你妹妹繼續痛苦,那就狠心地拆散他們。女人一旦動了真心,你想阻止也阻止不了。」
孫權宇:「路斯明這混蛋,我見一次打一次!」
他從沒想過肖與肖會和路斯明在一起,路斯明那小子,不是發誓自己這輩子不結婚的嗎?他真是信了他的邪!虧他還經常同他討教怎樣蹂躪一個女孩子的真心,他真是找錯人了!